我在2015年与男朋友订婚,男方家当时赠与了6万元红包给我,订婚当天两人一起去金店买了3万元金器,订婚后男朋友住进了我家,半年后性格不合分手 当时要把金器和剩下的3万元还与对方 但他坚持不肯要 两年之后男方父母三番五次跑来我家闹,说我骗婚,几次逼得我爸妈报警,他们现在不敢再来我家,于是把我告上法庭,声称订婚给的红包是结婚彩礼,要求我偿还 我这样的官司可以胜诉吗
20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合同法中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或者恶意而接受财产或利益,那么在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其返还时,应当予以返还。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双方已经分道扬镳,且存在明显的感情破裂因素。因此,从道德角度出发,您应该考虑是否需要将剩余的钱退还给对方,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以在诉讼中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请记住,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建议您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同时,注意保存好所有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