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个老婆,办了酒,没办结婚证。刚来时候给了她一万。让她用。后来结了婚,又给了三万现金,给她父母的彩礼也在这里。她去处理的。剩下的。她用了,后来又给了两个五千,她走时候没说,把三金带走了。还向我妹妹借了一万块。我应该怎么办
2024-11-16 22:58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你与妻子之间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因此你们之间的财产是各自独立的所有权,并不需要考虑对方的继承权。 其次,在你的案件中,你已经提供了给你的妻子一些钱作为启动资金,这属于赠与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归还这些款项。此外,你还有权要求获得补偿,以弥补你在离婚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 最后,关于你的妻子带走的财物,如果你认为这些财物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你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财物属于共同财产,例如购买凭证、转账记录等。 总之,你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