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八月离婚,孩子五个月,判房子归孩子,监护权是女方!女方陪嫁车辆归女方,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婚后装修!男子要求住一起!但男子数次伤人,最严重一次打砸车辆,毁坏家中物品,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男方被拘留,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什么人身安全保障!
2025-06-15 05:2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多次伤害您并造成严重后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为了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预防,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命令。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危险中,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给您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在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您需要详细描述遭受的家庭暴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伤害、精神创伤等。同时,您还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请求。 此外,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过程中,您有权聘请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得及时与律师沟通,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