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三十岁,去年出车祸,暂没劳动能力,现面临的问题有:老公要求离婚并且以本人没劳动能力为借口要带走女儿和儿子,同时本人需要二次手术但因没劳动能力所以无法支付高额费用,请问:1.现阶段老公有义务支付手术费用吗(车祸因老公而起)?2.现在离婚能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5-03-07 16:28如果您的丈夫在交通事故中对您造成伤害,并且因此导致您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您进行第二次手术的费用,取决于您与被告之间的具体协议。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父母双方的意愿以及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您的孩子出生时是合法婚姻的结果,并且他们已经建立了牢固的亲子关系,法院很可能会判决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来支持您处理这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