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姻问题.男女双方分居18年,女方没有出面离婚,但是男方已再婚,当时离开的时候女方没有迁户口拿身份证,户口页和身份证已被男方损毁,一直没联系没办,现在想办户口了该怎么办?两人有个孩子,当年女方离开的时候跟着离开了,但是男方18年来从未抚养并没有支付过一分钱,并且孩子在外已有户口,原有户口可以消掉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需要什么资料? 谢谢解答【不用打电户,较忙,发短信就好】谢谢!
2024-07-20 15:41你好!关于你提到的婚姻问题,首先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关于户口的问题,如果你的孩子已经在外有户口,那么你可以申请将你的户口迁回原来的户籍所在地,以便于孩子上学等生活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你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明; 户口迁移申请书; 子女的出生证明; 离婚后户口未迁回原籍的情况说明; 如果存在子女抚养费等问题,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权益,避免激化矛盾。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