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租户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退租户自行搬出后租金及押金,我希望上诉。 背景:2016年6月1日起租,租期一年,租金年付,2016年7月4日邻居室内发生火灾,消防扑灭,只有楼道有烟熏,对所出租房屋未有影响,租户要求以不安全为由退租,未协商一致,租户自行搬离。租户2017年6月15日诉至海淀法院。我希望补偿我的损失。
2024-11-19 23:51尊敬的房东。 您关于房东与租户之间的纠纷提出的申诉已收到。根据法律规定,当租户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时,房东有权要求其搬离,并且在退还租金和押金的情况下,房东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然而,在本案中,房东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租户的行为给其造成了实际损失,如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等。因此,房东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是否要采取进一步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