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婆和我分开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年,有一个小孩,去年我发现他结过婚,还没离婚,,在去年十一月份,我们就分开了,今年他老公起诉她重婚罪,要我的身份证和小孩的出生证证明,请问律师,我该给他老公,还是不给,给了是什么结果,不给又是什么结果,我很纠结
2024-10-14 00:37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供的信息不足以做出具体的法律判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您的前妻已经协议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孩子已满十八岁或者其父母约定不再履行抚养义务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您的孩子不满十八周岁,则一般情况下应随母亲共同生活。但具体到本案中,您提到“孩子”的情况并不清晰,因此无法直接给出建议。 其次,关于重婚罪的问题,如果您的妻子确实存在重婚行为,这将构成刑事犯罪,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获取相关的证据材料,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最后,对于是否应当提供上述证件给对方,这取决于您个人对这一案件的态度以及您所处的具体法律环境。如果您的前妻确实有重婚行为,并且您认为这对您的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提供必要的证件可能有助于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您的前妻的行为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而只是因为她的错误而导致家庭破裂,那么可能不需要过度干预,仅需保持冷静和理性对待。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处理此事之前先仔细思考清楚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和预期后果,然后决定如何行动。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法律程序,避免采取可能侵犯他人权利的不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