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夫妻共同赚的钱放在老公姐姐那做投资,2013年买房时直接从他姐账户上转到开发商买房,房子贷款落的是我的名字,现在夫妻闹矛盾,我老公跟他姐联合写下一个借条,说当时买房的钱是向他姐借的,2018年一月写的,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名字身份证号码都写上,盖他自己的手印日期是写当时转账日期,这样的借条能成立吗?
2025-06-10 14:37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与他的姐姐共同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并且在没有得到您同意的情况下,将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也包含在内,并且在借款协议中注明了日期,则该借款协议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判断是否有效。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分析,以确定借款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确保所有文件和记录都是合法合规的,并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