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5年7月6日进入公司,2018年1月11日离职到期。2018年只上了11天班,请问该年是否还享有年休假,如果有那是多少天?谢谢!
2025-04-25 06:45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工作年限达到一定条件时有权享受年休假。 您于2015年7月6日至2018年1月11日累计工作了349天(11+338),符合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制度,您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349天÷365天/年≈9.6天 由于没有法定假期或事假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出勤的情况,按照实际出勤计算应休年休假天数为10天(11天-9.6天)。 请注意,具体年休假天数还需考虑您的工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建议您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年休假政策,并据此进行安排。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