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的钱,14年借的1万,说好用半年,到期后没还,现在16年快完了,才还了我有1300。剩下的总说没有,我该如何
2024-07-11 02:51首先,你需要确认借款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时有书面借条或合同,并且有明确的借款金额、期限等条款,那么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剩余的债务。 1. **收集证据**:整理所有与借款有关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 2. **协商**: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计划,如果对方同意分期还款,确保有书面协议。 3.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效,你可以选择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上述证据。 4. **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你在2014年借款,2016年快结束时对方还了部分款项,这可能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你需要具体咨询律师确认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5. **律师咨询**:在正式起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6. **执行**: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还款,但对方仍不履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请注意,法律程序可能比较复杂,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尽早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