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我是刑满人员,我对我的案件有疑问,为什么我同案贩卖毒品,他身上的毒品算未流入社会,从轻,我身上的毒品不算未流入社会,我俩情节一样,判法不一样?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情节、认罪态度等。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贩毒行为导致了实际的毒品流入社会,那么您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贩卖毒品”,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您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至于对方的情况,如果他的贩毒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毒品流入社会,或者他的行为与您不同,则可能会被视为“走私”而非“贩卖”。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 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更为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评估自己的刑事责任和可能面临的惩罚。同时,也请您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个人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