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朋友买动迁安置房,因还没交房购房合同用借条代替购房合同45万元,中途卖家又以急用钱为名分两次共拿走五万,没有任何借据形式。现在卖家既不愿意交房也不愿意还钱,人还跑路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去公安报案么,可以告诈骗罪么,手上的借条可当炸骗证据么,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2025-07-02 14:25在您的情况下,确实存在复杂的法律情况需要处理。首先,您可以考虑与卖家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其次,如果卖家拒绝归还剩余款项,并且已经跑了,这可能构成诈骗罪。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报警并提交相关材料给警方进行调查和取证。 最后,关于借条的问题,它本身并不能作为诈骗罪的证据。但借条本身证明了借款的事实,对于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具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在必要时,您可以将借条提供给律师或法官作为证据使用。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进一步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