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办婚宴“结婚”,没有领证,没有小孩,“婚后”聚少离多,女方经常跑回娘家,或者白天在家睡觉,晚上出去上网包夜,凌晨四五点回来,两年“婚姻”里真正在住在一起都没有三个月,男方婚宴前买了房子,没有房产证,开发商跑了,女方说拿了房产证加了她名字才肯拿结婚证,彩礼给了八万,另外又要了五万说以后装修房子用,媒人都可以作证
2025-04-27 15:0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法律纠纷和争议。首先,关于“结婚”的情况,如果没有经过正式的登记手续,即没有领取结婚证书,那么这段关系可能并不被法律认可。其次,如果双方之间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房产等不动产时,需要明确各自的份额以及处理方式。 对于彩礼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额应视为对对方的一种赠与,并不构成婚姻法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部分款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或需要进行分配,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及法律的规定。 至于女方提出的将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要求,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一种附加条件,但具体如何执行则需要进一步了解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 最后,如果双方确实存在矛盾,建议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