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岳父,岳母己70多了,生活在江西赣州阳埠乡的农村,兄弟两人,前面是哥哥生了五个儿子,我岳父生了五个女儿,都己出嫁了,原先老房子都连在一起的,其它四个堂哥都自己建了房,当时老五要拆旧房重建,把我岳父的瓦房一块拆了而且也重建了,当时口头协议就是我岳父出5000元建房并把宅基地划到老五名下,就可以拥有两间房的使用权,百年后房子归老五所有,当时大家没有异议。事隔三年,昨天老五提出,原先分林到户,我岳父名下的山林要无尝给老五使用,我岳父不同意,他就要赶我岳父,岳母出去,不许住他建的房,我岳父、岳母是五保户,身边没有监护人,做为女婿我该如何做?我很无助!我该如何保护他们?我需要您们的帮助,非常感谢
2025-04-27 15:10尊敬的当事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岳父和岳母有居住权,那么他们有权在自己的住宅内生活,并且有权要求他人不得随意干涉他们的居住权利。因此,您应该支持和尊重您的岳父和岳母的生活习惯和选择。 另外,您作为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也有义务协助和支持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困难,比如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等。同时,建议您及时与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委员会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对上述情况感到困惑或者无法处理,请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