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诉讼纠纷时,我就同一标的物向另一法院起诉,该院审判人也向当事人一审法院沟通了解情况,请问我就当事人纠纷判决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不属不归责于本人原因未参加诉讼,我就当事人判决书具不具备第三人撤销之诉资格?谢谢
2025-02-11 20:23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就同一标的物向不同法院起诉,且这些法院的审判人员之间存在沟通,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和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公平的裁判,可以考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资格问题,一般而言,如果原告在第一审程序中提出了请求,那么其有权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但是,具体的资格条件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或查阅当地的法律规定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最后,我需要提醒您,任何有关法律的问题都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来解答,因为涉及到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