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离婚9年 有2个女儿 因当初他外面有人离婚 俩个孩子谁也不给我 当初他没跟我要抚养费 现我小女儿不想跟他 要跟我 我跟他要抚养费可以成立吗
2025-06-10 14:4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意味着必须支付抚养费。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小女儿确实不愿意与前夫共同生活,并且希望跟随您一起生活,您可以考虑申请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认为前夫的行为给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或影响了您的生活质量,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