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儿子婚前全额买了一套房,当时儿子已确定恋爱关系,儿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我纠结了好久,在备档中写上了他俩的名字,现在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儿媳家购房出5万,装修出5万,房子毛坯买9O万,装修17万(包括儿媳家的5万)。如果他们离婚,请问按新婚法如何分割?谢谢!
2025-04-13 17:38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双方协议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离婚时可以适当多分; 离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和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由于您儿子已婚并有子媳,且房产证尚未办理下来,因此房产在离婚时通常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关于5万元的购房款和5万元的装修费用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经济状况、支出情况等来判断。 如果房产证未办理下来,则房产仍属于您儿子一人所有。至于5万元的购房款和5万元的装修费,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债务,否则这些款项通常不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双方无法就这部分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解决。 最后,无论房产证何时能办下来,都需要考虑实际居住需求等因素,合理分配房产使用权和抚养权等问题,确保双方都能得到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