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亲戚家一个小孩,小孩父亲去世母亲痴呆哥哥常年不在家也无音讯,于是政府把小孩定为孤儿,每月给孤儿打300-500元,孤儿就由唯一的亲戚-我外婆来抚养,当然,打进钱的那个本子就给我外婆保管,我外婆从里面拿钱来抚养孤儿。现在孤儿18岁成年了,政府不往本子里打钱了,政府从孤儿小时候到现在打的钱一共有五万元。前两年孤儿的哥哥回来了给孤儿交了两年学费,孤儿哥哥现在向我外婆要回五万元,我外婆没有那么多钱就不给,她哥哥就和我外婆打官司,而我外婆不占优势。因为法庭要证据,而我外婆只有从银行里取钱的收据(家人打钱给我外婆用的钱也是打进那个本子里)却没有为孤儿花费的证据,但孤儿吃住用以及学费都是我外婆出。这种
26天前在处理类似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孤儿的身份是由民政部门根据家庭状况和社会福利政策确定的,并且政府会定期支付生活费。如果政府不再向孤儿本子中打入款项,孤儿可以向政府申请重新确认其身份。 其次,关于孤儿与舅舅之间的经济纠纷,应该先解决内部矛盾,包括寻找合法途径解决争议,比如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然而,在此过程中,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法律程序,避免采取可能引发更大争议的行为。 最后,建议您与舅舅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理由,同时也要考虑到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合理依据要求舅舅返还所欠款项,请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 总之,面对此类复杂的情况,保持冷静和理智,遵循法律法规,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关键。希望您的情况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