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想问关于租房子的问题。我在2016年9月与房东签合同11个月 合同上写着物业费到结束那天 我在签的时候就已经交了11个月。今天房东和我讲当初物业费少收了150(他说他现在才知道涨价了)叫我补。你说该不该补
2024-08-25 17:44你好!首先,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如果你确实已经支付了物业费11个月,并且合同中明确写明物业费会随时间推移而增加,那么房东有权要求你在剩余的几个月内支付额外的物业费用。 然而,如果房东未能及时通知你物业费上涨的信息,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你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协商解决问题。直接与房东沟通,表达你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可以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点。 书面记录。在沟通过程中,保留所有对话的书面记录,包括电话录音或电子邮件副本,以便将来作为证据。 向物业管理部门求助。如果你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可以联系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 重要的是要确保你的行动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并尊重双方之间的协议。希望上述建议能帮助你处理这个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