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六号晚上。我老婆和别人在喝酒。我到店里把啤酒瓶砸了。之后就跟我老婆下楼了。店里员工赶下来要我陪他损坏的凳子。我说叫他打一一零了处理。我走到边上本想打一一零。他们就动手打我了。好几个人对我拳打脚踢。后来我爬起来的时候。从电瓶车上拿了个充电器。把她们其中一位头打伤了。之后他们就报警了。警察来只把我们夫妻抓到派出所。关了我们二十多小时。当时我说身上很痛,要求拍片。他们警察没人理我。第二天那个被打伤的要我赔六千元钱。后来警察让我赔四千。可是我们夫妻也被他们打了。您觉得我们应该陪他们钱吗?
2024-07-18 00:50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并需要医疗费用或其他赔偿时,您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如果有人受伤,法律规定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解或诉讼。 对于您的行为,虽然您在事件中采取了一些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您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因此,在处理此事时,建议您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