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想请问一下。我是2013年离婚的。只有拆迁房90平方,但当时没有现房。法院就调解房子归男方所有。现在实际房子可以拿了。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对方可以通过法院直接把我的名字去掉吗?
2025-10-22 21:0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仍有权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并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撤销其对您的房产所有权的主张。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属条款无效,并依法判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