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时尚莱迪的业主,里面都是做小吃的,当时骗我们进入他们公司进行经营,以不正当方法招我们进来,现在营销部的人已经离职啦,合同上有营销者的签字,我今天问她问题,说她已经离职具体情况问公司其它管理人员,我是做面粉方面的美食,当时为了骗我们进来,我也问过他们,问他们有几家做粉面的。现在都有20家左右了,当时说只有8至10家,请问这算商业诈骗吗,我有离职人员的聊天记录,当时是她招我入户的,请问我有赢官司的机会吗。
2025-04-17 05:2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一定的商业欺诈行为。您提到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在招募过程中可能利用虚假信息或误导性陈述来吸引潜在客户。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可以考虑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