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纠纷,二十七岁青年将六十六岁老人打伤,外表不明显,受的内外,老人要做法医鉴定,但乡公安局以外面看不到痕迹为由,不开证明,现老人在医院躺着,公安局说等老人好些录了口供看情况才给开证明,时间多长都没事,反正有医院的病例记录,公安局说的对吗,时间长短对法医鉴定真没作用吗,今第三天。求解答
2025-03-06 13:25首先,您描述的情况涉及的是人身伤害案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认定事实,则应当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对方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也可能被法院认为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其次,关于法医鉴定的时间长度和其对案件的影响,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法医鉴定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尤其是对于复杂的案件或需要进行多次检验的情形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法医鉴定的结果就完全无关紧要,因为法医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法庭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最后,如果您对警方的做法有疑问,建议您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具体的处理程序和进展。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聘请律师来协助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