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为了防止员工工作中出错,罚款力度一直增大,一点小错就200起步,有时候装错货了直接罚款500元,我们一天的工资就160,这样合理吗
2018-03-05 15:49员工因为自身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利要求员工赔偿,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20%,您公司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