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转让店面给别人,达成口头协议为2万6,对方第一次给了我一万二,没有字据也无证人,后来在我要求下一共给了我2万5千5,现因他经营不善,对方要求我退还1万3千5,只承认说转让费为1万二,并电话告诉我说,如不退还这后来的一万三千五,就上告法院我诈骗,请问一下,我这个是否构成诈骗罪?
2024-07-22 17:0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争议。首先,您与对方之间的交易是口头协议,且未有书面证据或证人证明,因此可能无法明确界定双方的合同关系和权利义务。其次,虽然您声称对方同意以2万6的价格转让店面,但对方在您提出要求时又表示愿意支付1万2作为转让费,这可能导致对转让价款的理解存在分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意图确实是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即1万2)进行退款,则不应被视为诈骗行为。然而,如果您认为对方应当按照口头协议中的价格(即2万6)来处理此事,那么您可能会面临诈骗指控的风险。 具体而言,如果对方坚持认为应该按照口头协议中的价格付款,而您坚持认为应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付款,这可能是涉嫌诈骗的一种情况。诈骗是指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诈骗。例如,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你确实向对方提供了口头协议。 双方之间确实达成了关于转让店面的协议。 对方接受了该协议,并同意按约定支付款项。 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承诺,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 为了确定是否构成诈骗,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分析案件细节并提供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此类案件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最好谨慎行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