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地上班,不小心摔下去导致受伤住院,目前已经花费了15万元,家里已经没有钱了。我们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胜诉了,可是老板现在一分钱也不出,我父亲目前还在治疗中,医院说没有钱就得出院,求求律师帮帮我。
2018-03-05 15:49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