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1月29号离婚,离婚以后我房子没有要,孩子他也不给,大的8岁多,小的3个多月,判了5万块钱,离婚以后孩子一直是我自己带,但是离婚没有离家,是他要求的,离婚5天后发现他和哪个女人在我满月出来2个月的时候就有关系,经过我的家人朋友他承认错误,说是回来好好过,可是最近又发现又在一起,他今天发信息说房子归我,小娃我带,我想问问我的这个情况,我想罢房子写成两个娃娃的名字,但是现在办不了房产证,该怎么办才起到法律保护买
2025-06-12 22:25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处理涉及房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时,应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双方已协议离婚,并且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解决房产分割问题。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意愿,争取达成共识。 其次,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法院判决,而非直接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因此,即使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而不是单方面提出更改房屋所有权人的主张。 最后,如果您想要保留房产,但希望将房产分割为两个孩子的名义下,这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房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例如公证); 您和对方之间就房产归属问题达成了有效的书面协议; 该协议必须经人民法院确认合法有效。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解决方案。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对待,避免情绪化行为对案件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