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奶奶有五个孩子,三个女儿,两个儿子,我爸爸是最小的儿子,爷爷已经去世。去年12月份我爸爸脑梗,现在还在恢复期,由我妈妈在照顾。今年八月份奶奶家房子拆迁有了12万,但是家里没人有告诉我们这件事情,大伯把钱全部拿走且已用于自己还债,他的说法是以后他照顾我奶奶(但不是当着我们的面说的),钱是奶奶的养老钱,奶奶今年83岁,可以自理,有养老保险。现在房子还没拆,奶奶仍独自住在老房子里。请问,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家有权利索要这笔拆迁款吗?(爸爸生病前每星期回老家看奶奶一次)贺律师您好,我奶奶有五个孩子,
16天前尊敬的律师。 您所描述的情况非常复杂,需要深入了解家庭内部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您的权益。 首先,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您的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您的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享有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管理的权利,因此您的母亲也有权要求分割部分遗产。 其次,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搬迁时应当将所有合法拥有的房产以及附属物等一并迁出,并且应当将剩余部分产权份额给原居住地的其他被征收人。因此,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指出该款项属于“拆迁补偿”,并且是按比例分配给各被征收人的,那么您可以向政府申请领取相应的补偿款。 最后,关于赡养问题。虽然您提到您爸爸病重,但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是否属于“特殊情况”。如果您认为老人存在生活困难,可以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社会救助或者强制执行赡养义务。 总之,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有力证据,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