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有一个儿子已经七岁,现在怀着二胎。我老公在我怀孕四个月时被我发现他的婚外情,后面因劝诫无望后,去民政局办了离婚证(办证时我们隐瞒了怀孕事实),当时双方协议男方愿意净身出户,每月支付孩抚养费5000人民币。现在他家里人又反悔了,不愿意接受之前的协议结果,说要起诉我,现在我该怎么 办呢?他们能改变以前的离婚协议结果吗?此时我该如何应对? 现在肚子里的这个有五个多月了,但我的情绪一直不好,担心孩子健康发育问题,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了,我现在有权利做这个决定吗? 十万火急,请尽快给我回复!非常感谢!!
2025-02-05 14:58首先,恭喜您即将迎来第二个宝宝的到来。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家庭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做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决定。 至于您提出的关于是否可以更改之前离婚协议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彼此的利益,并对未来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议中存在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条款,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修改该协议。 最后,如果您确实不想继续这个孩子,那么您有权选择放弃。但是在此之前,您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尽可能地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帮助自己调整心态,更好地面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希望您早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