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一号结婚,男方在外地工作每个月只能回来呆个几天,2017年4月已经分居我一直住在娘家,一年半没有任何关心,过问没有打过一个电话也没有来找过我。2018过完年后跟男方协商解决三番五次答应了又返回,一开始要求退还三金后来又反悔要求补偿彩礼钱给他,不然就不同意离婚
18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共同维护家庭和睦。然而,你和你的丈夫之间的关系似乎出现了严重的分歧。 首先,关于彩礼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彩礼是基于双方恋爱期间的交往而产生的,是一种习俗性的礼物,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其次,关于分割财产的问题,由于你们并未达成协议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那么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判决。如果你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对方返还三金,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你的诉求。 最后,你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你是否同意离婚,都需要尊重彼此的感情和意愿,尽量避免对家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