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生意亏损,欠了信用卡2万实际消费金额,现在银行委托其他机构追缴费用,扣除逾期利息,还款2.3万元,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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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您的债务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并且剩余的债务已经减少到不足以支付全部未偿债务的程度,那么该行为是合理的。 然而,您应该与金融机构和追债机构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并确保这些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如果您对这些要求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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