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楼盘商铺招商时,口头承诺商铺只租不卖,现在二三十个商铺都可以证明该商铺招商人员口头承诺过商铺只租不卖。现在一年时间不到,商铺在未通知租户情况下开始进行售卖,且合同中商铺租户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因为前期租户有的租了几间门面,但是合同到期后如果几间门面当中有一两间不对外出租,将造成生意无法持续。现在是否可以起诉该商铺所有楼盘,赔偿装修费用及其他损失。
2024-10-16 08:39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商铺的招商人员确实进行了口头承诺商铺只租不卖,并且商铺在未通知租户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售卖,导致了租户的权益受损,那么租户可能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因商铺出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租金损失等。同时,由于商铺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开发商应当向租户提供公平合理的购买条件,以保障租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请注意,具体适用法律和诉讼策略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团队联系,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