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欠条问题,欠条写了,门店把东西搬了,房子不要了
2025-03-07 17:23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和对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并且对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则房东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然而,如果房东在租期内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或违反其他义务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情况发生,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恢复原状。 另外,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房东已将房屋搬离现场,那么房东应当向您返还剩余的租金以及任何可能产生的费用。同时,如果房东未能及时返还房屋或者返还原物,您还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