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元月给人借了10万元,当时和担保人三方承诺月息3分,2015年基本按约定清偿了利息,其次至今本息未归,有借条。
2024-07-22 17:1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时支付的利息超过了此限额,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返还给借款人。因此,您在2015年偿还的部分利息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应该由借款人退还给您。此外,如果您认为借款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