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婚夫相识不到一年,同居了三个月,我借款他28余万,他打了28万借条。闹翻了拿不到钱,万般无奈之下最终我将他告诉法庭。现在法院说可能会判同居的共同生产,生活的债务。我表示不满意,因为钱我没有用为什么要我和他一人一半去承担。一直觉得法院这样判是心偏向去被告,所以想咨询下更多的律师了解下
29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特别是在您和未婚夫之间的借贷关系中。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考虑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的贡献和义务。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时产生债务,且该债务是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的,则应当按照各自对共同生活的贡献来确定如何分配债务。这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为另一方提供资金或物品等。 然而,在处理这种争议时,最好还是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您可以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并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此外,如果您对判决结果有疑问,也可以考虑申请上诉或者提出再审请求。但是,请注意,这需要遵守当地的诉讼程序规定,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最后,无论何时做出决定前,都应充分考虑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