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想上法院起诉他人欠我钱,,我是黑龙江的他是吉林的,他现在在内蒙干活,找起诉他应该去哪个地方法院起诉,他说去年十一月还钱可迟迟不还,借条和他身份证都在我手里,总共18万起诉费要多少呢?谢谢解答
2025-06-18 05:25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尽力提供一些建议。 上诉法院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如果您的案件涉及金钱债务,建议您首先联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起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25元至50元人民币(具体标准由各地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但最多不超过300元人民币。此外,还有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等费用需要考虑。 案件审理过程。在提交起诉状后,通常需要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有更详细的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指导。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