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3年,孩子的抚养权和户口一直在男方家,离异后我回娘家立了一个户,现在是前夫再婚又育有一小孩,他也不愿多管儿子,而我这里又刚拆迁,我想把孩子的抚养权和户口都迁到我这里来,问题是拆迁协议已签了,我儿子还能享受安置面积吗?
14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些信息。首先,您提到的“前夫”可能是指您的前夫或者您前夫的现任配偶,这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影响。其次,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孩子已经跟随其父亲生活多年,您也有权利要求法院判决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 然而,考虑到拆迁补偿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拆迁政策。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通常会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款、搬家费等。这些款项是否能够用于孩子的安置,以及如何分配给孩子,都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与相关部门沟通。建议您先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拆迁办咨询相关政策,了解拆迁协议中对于安置面积的具体规定。如果拆迁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 证据收集。如果您想要证明孩子跟随其父亲生活的事实,可以通过拍摄相关照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途径。最后,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拆迁补偿金作为孩子的安置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和社会福利,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