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详情 你好我老公去世了,房子现在是我女儿的名字。户主是我。现在我婆婆和公公要把户口迁到我们一起。迁过来后他们是不是有居住权了,可以在这住,将来也可以不搬走。
14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人是您(即原告),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房产权属人为您的女儿(即被告)。因此,在没有明确协议的情况下,您无法直接要求公婆拥有该房产的居住权或永久居住权利。 如果您的女儿同意将房产过户至公婆名下,那么公婆确实可以在其名下的房产中居住,并且未来也可能会选择不搬走。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婆需要提供合法的理由来证明他们的居住需求,例如婚姻关系破裂等,否则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此外,即使公婆获得房产的居住权,也需要遵守当地的住房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房屋用途限制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婆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对具体条款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