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再婚丧偶,再婚时双方子女均未成年,有结婚证,房产证上没有外婆名字,想问对方子女是否对外婆有抚养义务,外婆有没有资格分配遗产和死后的抚恤金,比例是怎么分配的,外婆的配偶死前配偶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是由外婆这边在照顾,但是后来外婆身体不好无暇顾及送配偶进了养老院,对方子女就过来争夺工资卡和医保卡,并再社区居委会与外婆这边签了协议以后配偶的事与外婆无关,但之前对于对方子女之前不赡养两位老人居委会也是调解过并知情的,在签订那份协议后是否影响丧偶的遗产分配呢,谢谢
2024-12-14 23:36您的问题涉及到家庭财产继承、赡养义务以及遗嘱执行等方面。首先,关于外孙女是否有抚养义务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所指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外孙女是被法定继承人或有特殊关系的亲属,则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 其次,关于外婆的遗产分配和死后的抚恤金,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一般来说,外孙女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份额,具体的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再次,关于外婆的配偶死后,其子女是否可以争夺工资卡和医保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这些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子女有权要求分割。 最后,关于签订协议对遗产分配的影响,通常而言,协议的内容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其无效或者无法执行。 总之,处理此类案件需要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