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问题的。情况如下:三十年前我妈以一万人民币向我姨买了一块宅基地建住宅,因当时法律意识淡薄,并念在亲姐妹一场,在买卖的时候没有任何手续单据,现在房子建好了,并住了三十年,房子的户主在村里也是登记我妈的名字,户口簿住户地址登记的也是我妈的名字,在这三十年间,我姨对我们使用该地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现在有开发商来征收,我姨就站出来说地是他的,要求获得房子的拆迁款,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获得胜数吗?
16天前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的母亲与你的姨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关系,且房产已经合法建造并居住了30年,因此,你可以主张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享有所有权。然而,如果开发商认为该地块属于他们,那么你需要证明你拥有对该地块的所有权。此外,你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建议你在处理此事之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