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没有再续签,已经跟房东说了年前会搬走,她也带人来看房子了,现在刚好住到月底便和房东说要搬走叫她退押金,她却以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他为由要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的租金,请问现在怎么办?
2025-03-24 23:40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则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通知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 关于押金的问题,通常在租赁合同中会有明确约定。如果你在合同中明确表示会在合同期满前告知房东你的计划并希望继续租赁,那么房东应该按照合同规定退还押金。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房东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他们是在合理时间内得知你打算离开的信息。 建议你在与房东沟通时,明确指出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已到期,你愿意继续租赁但希望房东能够按照合同规定退还押金。同时,你可以询问房东是否需要额外的文件或证明来支持他们的说法。通过这些方式,你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