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周一到周五九点半到六点上班,中午十二点到一点吃饭,那实际每天只工作了七个半小时,所以又规定了以后每周六上午九点半到十二点也要去上班,因为劳动法规定一天不能工作超过八小时,一周不能超过四十小时,所以他们说这样算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那我想问下公司这样做真的合理合法吗?
2024-10-25 13: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因此,公司必须确保员工在任何工作日的工作时长不会超过上述限制。 如果公司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员工工作七个小时,并且要求他们在周末(周六)继续工作三个小时,这实际上会使得员工在一周内的总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尽管公司声称这样做是合理的,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为了确保遵守劳动法,建议您与公司的法律顾问协商并寻求法律意见,以确定是否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