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爷爷在我爸爸十几岁就死亡了,那时以后老房子的房照就改我爸爸的名字奶奶一直住在里面直到后来我爸爸在2010年死亡以后农村改造我老婶把我奶接到公证处公证她死亡以后所有遗产归我老婶家所有,可老房子是我爸爸的当时我们不知道,请问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2024-10-25 13:3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犯。首先,关于房产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能更改房照。如果您的父亲没有更改房照,则意味着他拥有该房产的权利。 其次,关于老房子的归属问题,法律规定,对于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等有权依法继承。因此,如果您认为您有权利继承老房子,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或其他途径进行诉讼,以确定自己的合法权利。 最后,关于公证事项,如果公证机构认为您和您的老婶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接受这个结果并执行。但请注意,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争议,或者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公证机构可能会拒绝承认这个协议的有效性。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寻求法律意见,并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