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的时候没细看,过后房东找我们要暖气费,但是当时谈的是我们只负责水电和物业,现在合同到期了房东不给反押金,我就没给她钥匙,后来房东说她过来了我们就赶回去了,可我们回去了房东又走了。过了快半个月了房东又让我们把钥匙放物业,还说要起诉我们。很无奈啊。当时签合同没有按手印也没有扣章
2025-08-09 18:11尊敬的用户,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达对您的困境的理解和同情。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确保所有条款都得到遵守。在本案例中,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租户和房东之间的责任分配以及租金支付方式等细节。这些问题应当在租赁合同中详细规定,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纠纷。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供暖费用的条款,则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您认为供暖费用应该由您承担,您可以考虑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 至于押金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不得无故要求租客退还押金。除非有证据证明租客违反了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否则房东无权要求租客退还押金。 建议您及时与房东进行协商,尽可能地达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如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恢复生活的正常秩序。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