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是在读初三年级学生,11月4日晚去参加完同学生日回程由同学开摩托车送回(均为未成年人)由于车速过快撞向路边树未造成单方事故双双身亡,交警出责任书认定驾驶人全责,我女乘坐人无责,现要起诉对方监护人,纠结的问题系,我在肇庆工作四年多,小女在乡下镇中学读书超两年,况且早几年国家也征去几亩地,请问能否按城镇标准起诉赔偿
2025-04-10 06: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女儿在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导致了双亡的后果。这是一起严重的意外事件,对您和家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时间。 关于是否按照城镇标准起诉赔偿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您提到的小女儿在初中阶段就读于镇上的学校,而这个学校的所在地属于农村地区。如果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将赔偿标准定为城镇标准。其次,您还提到国家曾征用了几亩土地,这也可能是影响赔偿的一个因素。如果您认为当地经济条件确实不足以达到城镇标准,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来确定赔偿标准。 不过,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便了解更多的细节,并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确保所有证据充分,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