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他家里以前是开担保公司的,他急着用钱,说以我的名义去他家公司借五万块钱,走个程序,只签个字就行。我去在欠条上签了个字就走了。后来他又用钱,在我这借了三万块钱,现在我去要钱,他爸说我还欠他家五万块钱。像这种情况,我能去公安局报案吗?
2024-10-25 15:0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已经按照他的要求签署了欠条,并且他在您这里借款并偿还了一部分,那么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但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欠条的详细内容和日期; 借款的具体情况和时间; 任何相关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 此外,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如果对方有其他债务或纠纷,也应该及时处理,避免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