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这边在实行拆鸭棚,但是我那个鸭棚是3年前赔偿了的,后面我又建起来的,现在又要拆,我想问下。现在的拆迁款可以要吗?
2024-12-08 14:13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时,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即在3年前已经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的赔偿,并且之后又重新建设了一栋房屋的情况,是否能要求得到新的补偿,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而言,在没有新旧房屋权属变更的情况下,原所有权人通常不会因为原有房屋的重建而再次获得补偿。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与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