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更换派遣公司,更换的时候跟我们说原待遇不变,结果住房公积金什么都变低了,跟我们说的是一个派遣公司名,结果签的时候是另外一个派遣公司名。现在还被迫离职,离职还让把之前得到过的奖励手机归还回去说什么只有一年的使用权,奖励时自始至终都没说只有一年的使用权,现在这部手机应该归还吗?还有待遇换完派遣公司跟说的不一样我可以追究赔偿吗?
2024-12-08 15:3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劳动合同中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派遣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福利、工作时间等。如果派遣公司的变更涉及到您的利益变化(如工资待遇、福利等),您有权要求派遣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或补偿。 关于是否可以将手机归还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派遣公司之间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期间,雇主不得无故扣押员工的财物,除非这些财物属于违法所得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奖励手机被非法扣留,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用。 至于赔偿的问题,您可能有权要求派遣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派遣公司变更给您的损失,如工资差额、未享受的福利等待遇等。 总之,建议您详细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