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首付20万然后由女方公积金贷款25万购买一房,当时总价45万,五年后升值为100万,还有20万贷款没有还清,现在双方离婚,离婚后仍然由女方独自还清剩下的贷款,双方还有一儿子在读大专,一年费用在4万左右,请问:女方在申请男方一次性补偿儿子生活费学习费用后还应该给付男方多少资金?
2024-11-16 12:30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子女抚养权有争议,且另一方未提出放弃或变更其子女抚养权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考虑的具体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的长短以及对孩子学习、成长的影响程度;(三)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能力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四)孩子年幼、残疾或者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另一方拒绝送子女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五)一方当事人是否因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六)其他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因此,在本案中,如果女方同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送给男方,则可能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男方适当的补偿,具体数额应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生活需求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