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转让商场一个店铺,当时承诺我的是到今年5月份把店铺过户到我名下,可是5月份商场就不做了。那我可以要回我的转让费吗?
2024-11-02 03:48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您与商场签订的合同中,如果双方对商铺的过户时间有明确约定,并且该期限已经届满,而商场未能及时完成商铺的过户手续,则您可以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即尽快将商铺过户到您的名下。 此外,由于商场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商铺的过户,这可能构成商场的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退还转让费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确保证据充分,以便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